消防箱泵一体化设备的相关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7.1条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 *7.4.7.3条规定: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气压消防供水设备气压消防供水设备配套的气压罐和控制系统及消防泵均为专门设计制造,配套自动补气罐时,*空压机,氮气瓶充气,可自动调节保证恰当的气水比例,高效利用气压罐总容积,具有先进、易用、高可靠性的控制系统。消防气压供水设备集成了齐全的故障保护、报警功能,具有消防泵自动定期巡检功能,可接受和处理各种消防信号以及发出各种运行工况信号。
消防箱泵一体化给水设备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人们的消防意识也在日趋增强,为了防止和减少各种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越来越多的建筑都设计了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屋顶设置了消防水箱及增压稳压设备。消防增压稳压设备由隔膜式气压罐、增压泵、电控柜、管道附件等组成。传统的增压稳压设备是由消防水箱和气压罐、增压泵及电控柜的简单组合,稳压泵及众等设置在水箱外,甚至室外明露。占用空间大,运行时有一定噪音,雨季*腐蚀、冬季*冻裂,影响消防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一体化消防增压、稳压设备箱泵一体化正是改变了传统的水泵、管道阀门及控制柜的简单组合,而是以新式水泵、无焊接水箱新技术真正实现了泵箱系统一体化。